9月7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發布《關于做好村級醫療衛生巡診派駐服務工作的通知》,規范村級醫療衛生巡診、派駐和鄰(聯)村衛生室延伸服務工作(以下簡稱巡診、派駐工作),鞏固實現基本醫療有保障工作成果,促進農村居民享受便捷可及、優質高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。
《通知》強調加強村級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并配備合格鄉村醫生,根據農村人口變化趨勢及時調整優化醫療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,提高衛生資源使用效率。對不適宜配置固定鄉村醫生或短期內招不到合格鄉村醫生的地區(行政村),以及尚未設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移民搬遷安置點,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,采取縣鄉巡診服務、上級機構派駐、鄰(聯)村衛生室延伸服務等方式實現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覆蓋?!锻ㄖ肪唧w提出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為開展巡診、派駐和鄰(聯)村服務的村衛生室配置必要的藥品和設備,為有需求的醫療機構配置巡回醫療車。
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“互聯網+”簽約、慢性病管理和遠程醫療服務,提高工作效率、減輕醫務人員工作負擔。應派合格的醫師,必要時可組建由醫師、護士、公共衛生人員、輔助科室人員參與的巡診團隊開展服務。巡診時間要相對固定,原則上每周至少巡診2次,每次至少半天,對服務需求較小的地區可降低巡診頻次。
要結合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特點合理安排巡診服務時間,方便農村居民獲取服務。鄉鎮衛生院是開展派駐服務的主體,應選派合格醫務人員定期在村衛生室工作,鼓勵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參與派駐服務。對在偏遠地區開展巡診、派駐和鄰(聯)村服務的人員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。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,巡診服務、派駐服務作為其基層工作經歷。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,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室,為2個或以上鄰近村提供服務,確保農村居民原則上使用當地常用交通工具或步行不超過30分鐘即可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。